close

11月16日上午, 地質法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了! 這應該是這些日子來地質界最大的消息.


地質法早在1996年就已開始研議, 2004年一度已三讀通過, 可是當時卻未公布施行, 原因是部份利益團體及部份立委認為敏感區一公布, 將帶來恐慌, 損及民眾權益, 馬上被復議, 並延宕至今, 直到今年四月的國道走山事件才再度出現轉機.


一旦公布施行後, 首先要進行的就是全國地質敏感區的公布, 有很多人(或財團)會擔憂自己的地被劃到敏感區, 會造成房價下跌, 可是反過來想, 如果地質法早點通過, 公布敏感區的話, 這些人或許就不會去買到這些地方了, 就算是位於敏感區中, 也不是完全限制開發, 而是要及早因應, 對建築物加強設計或是避開較危險的地方, 或是針對較弱的地方補強, 畢竟錢的損失事小, 人命損失事大. 地質敏感區並不會因為不公布就不在了, 正面的去面對才是正確的做法!


以後會更忙了吧!


======================================================


轉錄地質調查所新聞稿: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質法

  地質法立法推動近15年,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日後藉由健全地質調查制度、有效管理國土地質資料的立法施行,使國土開發與保育工作能在充分瞭解地質環境下,因地制宜、趨吉避凶、保育資源,發揮國土防災與保育綜效,紮實國土永續根基。
  本法計5章22條。立法宗旨為:健全地質調查制度,有效管理國土地質資料,建立國土環境變遷及土地資源管理的基本地質資訊。制定要點為:建立全國地質調查制度、建立地質敏感區公告及管理制度、加強地質災害調查及監測、建立地質資料蒐集及管理制度。立法效益為:中央主管機關將進行全國地質環境全面性調查,並配合地質調查技術及應用領域的發展,持續修正及更新資料,提供國土利用及資源開發規劃、地質災害預防及國土保育策略的基礎;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地質敏感區相關資料及規範,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等各種土地管理基層作業,確實為國土管理把關;地質敏感區土地開發行為將加強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落實地質調查制度、地質簽證制度及地質審查制度,掌握敏感區地質特性,並研提因應對策;建立全國地質資料庫平台,將公共財性質的地質資料持續蒐集、管理、公開,活絡地質資訊。
  為順利本法施行,經濟部將於本法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授權子法研訂及發布實施,並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溝通協商,建立配套措施,以確保本法落實執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latfor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