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 地質法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了! 這應該是這些日子來地質界最大的消息.
地質法早在1996年就已開始研議, 2004年一度已三讀通過, 可是當時卻未公布施行, 原因是部份利益團體及部份立委認為敏感區一公布, 將帶來恐慌, 損及民眾權益, 馬上被復議, 並延宕至今, 直到今年四月的國道走山事件才再度出現轉機.
一旦公布施行後, 首先要進行的就是全國地質敏感區的公布, 有很多人(或財團)會擔憂自己的地被劃到敏感區, 會造成房價下跌, 可是反過來想, 如果地質法早點通過, 公布敏感區的話, 這些人或許就不會去買到這些地方了, 就算是位於敏感區中, 也不是完全限制開發, 而是要及早因應, 對建築物加強設計或是避開較危險的地方, 或是針對較弱的地方補強, 畢竟錢的損失事小, 人命損失事大. 地質敏感區並不會因為不公布就不在了, 正面的去面對才是正確的做法!
以後會更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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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地質調查所新聞稿: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質法
地質法立法推動近15年,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日後藉由健全地質調查制度、有效管理國土地質資料的立法施行,使國土開發與保育工作能在充分瞭解地質環境下,因地制宜、趨吉避凶、保育資源,發揮國土防災與保育綜效,紮實國土永續根基。
本法計5章22條。立法宗旨為:健全地質調查制度,有效管理國土地質資料,建立國土環境變遷及土地資源管理的基本地質資訊。制定要點為:建立全國地質調查制度、建立地質敏感區公告及管理制度、加強地質災害調查及監測、建立地質資料蒐集及管理制度。立法效益為:中央主管機關將進行全國地質環境全面性調查,並配合地質調查技術及應用領域的發展,持續修正及更新資料,提供國土利用及資源開發規劃、地質災害預防及國土保育策略的基礎;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地質敏感區相關資料及規範,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等各種土地管理基層作業,確實為國土管理把關;地質敏感區土地開發行為將加強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落實地質調查制度、地質簽證制度及地質審查制度,掌握敏感區地質特性,並研提因應對策;建立全國地質資料庫平台,將公共財性質的地質資料持續蒐集、管理、公開,活絡地質資訊。
為順利本法施行,經濟部將於本法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授權子法研訂及發布實施,並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溝通協商,建立配套措施,以確保本法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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